我国出口贸易政策调整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6月联合发布了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,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。其中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涉及“皮革、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”,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涉及“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、部分钢铁制品、家具,以及粘胶纤维”。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%或9%,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%。
2007年7月23日商务部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,公布新一批《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》,其中,家具类共有17种商品被列入出口限制类商品,包括办公用金属家具、卧室用漆木家具、其他卧室用红木家具等。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“实转”管理。
原辅材料价格上升。俄罗斯在2007年4月份开始实施新政策,对未加工的原木出口关税提高到6.5%,达到4欧元/立方米;到2007年7月1日,未加工的原木出口关税将提高10%,达到6欧元/立方米。关税的上调,使俄罗斯的原木每立方米提高了10%以上。据称,俄罗斯还将进一步提高原木出口关税,将升至50欧元/立方米。
由于我国家具业使用的阔叶材以热带硬材为主,辅之以北美的硬木,而其中热带硬木的来源主要来自于热带雨林地区的发展中国家,正是资源呈下降趋势的地区。因此,供应量趋少,价格趋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