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·15又来了,似乎每年3·15的来临都是媒体最忙碌的时期,一方面忙于曝光黑心的企业;一方面又策划着为优质企业挂上大红花。被曝光的,从此离开这个竞争的舞台,被赞誉的,销售订单自会接踵而至……
尤其2008年的3·15,意义更加深重,对于本土企业的质量监察更加精益求精,谁还想为“绿色奥运”抹黑?
回顾下家居这个纷乱的市场,当装修碰上了卷款,当家具遇上了甲醛,当家纺邂逅了黑心棉……汇聚成一句话,今儿咱老百姓又遭殃了!
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永兴说:“和谐消费,需要依靠社会各界承担好各自的责任: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、行业协会的引导责任、消费者自我保护及理性消费的责任、新闻媒体的监督责任、消保委的法定责任、企业经营的社会责任。”
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,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,应诚信经营,守法经营,承担起《消法》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,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,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;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,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,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,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,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。同时,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,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,科学、合理、文明消费;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,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。
六大责任共创市场和谐,尊重自己的行业规则,天天3·15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