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参展准入条件: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,可获得保证性展位:
(一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,可获得保证性展位:
1、列入“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 、拥有国家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产品或获得“国家免检产品”资格;
2、列入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 、拥有省级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;
3、拥有地(市)级知名商标或地(市)名牌产品;
4、境外生产企业或拥有境外自主注册商标;
5、至今连续参加义博会3届(包括3届)以上;
6、申请展位4个(含4个)以上并要求特装。
(二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分配性展位,按企业资质条件从高到低顺序录取:
1、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;
2、参展产品有注册商标;
3、参展产品有专利证书或优新产品证书;
4、至今累计参加义博会3届(包括3届)以上。
5、2005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;
6、年出口交货值达10万元以上;
注: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。